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 | 会员中心 | 我要投稿 威海站长网 (https://www.0631zz.com/)- 科技、建站、经验、云计算、5G、大数据,站长网!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站长资讯 > 动态 > 正文

大数据杀熟最高可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千分之五罚款

发布时间:2021-07-12 00:53:07 所属栏目:动态 来源:澎湃新闻
导读:(原标题:市场监管总局:大数据杀熟最高可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5‰罚款) 市场监管总局 为贯彻落实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,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,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,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《价

第二十六条【突发事件发生后从重处罚】 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后,经营者违反本规定,实施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,或者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,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快速、从重处罚。

第二十七条【公告违法行为】 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本规定所列价格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,拒不改正的,价格监督管理部门除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罚外,可以公告其价格违法行为,直至其改正。

第二十八条【救济途径】 经营者对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

处罚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
第二十九条【加处罚款】 逾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

额的3%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。

(编辑:威海站长网)

【声明】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,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!

热点阅读